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主席令 第八號)、《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》(浙環發[2021]21號)等相關文件規定,現將《路橋區內環路以南、甬臺溫鐵路以西村莊安置點(一期)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》主要內容予以公示,具體公示內容如下:
一、地塊基本信息
路橋區內環路以南、甬臺溫鐵路以西村莊安置點(一期)地塊位于臺州市路橋區桐嶼街道小稠村,東至南官河支流,南至枇杷種植園,西至村莊道路,北至內環南路輔路,地塊占地面積為133550平方米,中心坐標:121.294312°E 28.603634°N。該地塊目前用地性質為農用地,根據規劃,用地性質擬轉變為村莊建設用地H14。根據“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《國土空間調查、規劃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》的通知”(自然資發〔2023〕234號)用地性質為0703農村宅基地。
二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
本地塊共布設11個土壤取樣點(地塊內10個,對照點1個)和5個地下水采樣點(地塊內4個,對照點1個)。采樣日期:2024年06月12日~2024年06月17日
本地塊檢測由浙江中一檢測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進行。該項目本次共采集11個土壤點,5個地下水點。土壤共采集33份土壤樣品,4份土壤現場平行樣,2組運輸空、全程序空白和1組設備空白,地下水共采集5份地下水樣品,1份地下水現場平行樣,1組運輸空白、全程序空白和設備空白。平行樣數量滿足10%質控要求。采樣日期:2024年04月18日~2024年04月23日。檢測日期:2024年04月18日~2024年04月29日。
土壤檢測因子為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表1基本項目(共45項)+特征項目pH、鋅、總鉻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、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丁酯、石油烴、六六六、滴滴涕;地下水檢測因子為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 14848-2017)表1 地下水質量常規指標中除放射性指標外全部對應因子、與土壤對應45項及特征因子(pH、鋅、總鉻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、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丁酯、石油烴、六六六、滴滴涕)。
根據檢測結果,本次調查土壤樣品檢出因子包括:pH值、銅、鋅、鎳、鉻、鉛、鎘、汞、砷、石油烴(C10-C40)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。其中鋅、總鉻檢測值低于《浙江省地方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DB33/T892-2022)中敏感用地篩選值,其它檢測因子(除pH)檢測值均低于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》(GB36600-2018)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
本地塊地下水中檢出因子有:pH值、濁度、色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見物、高錳酸鹽指數、氨氮(以氮計)、硝酸鹽氮、亞硝酸鹽氮、氟化物、碘化物、氯化物、硫酸鹽、總硬度(以碳酸鈣計)、溶解性固體總量、鈉、鐵、鋅、錳、鉻、砷、可萃取性石油烴(C10~C40)、萘,其中地下水鐵僅對照點有檢出,鋅僅W1點位有檢出,萘僅W3、W4點位有檢出。檢測因子檢測值除常規因子(濁度、氨氮、氯化物)超標外,其它檢出因子檢測值低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 14848-2017)Ⅳ類標準限值,可萃取性石油烴(C10~C40)低于“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《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、風險評估、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、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(試行)》的通知”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其中氨氮和氯化物僅W2點位超出Ⅳ類標準,其它地下水井檢測值不超標。
綜上所述,路橋區內環路以南、甬臺溫鐵路以西村莊安置點(一期)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,無需進行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,可作為村莊建設用地H142開發利用。
三、委托單位
單位:浙江路橋飛龍投資開發有限公司
通訊地址:91331004080559751F
聯系電話:13968650805
郵箱:617593651@qq.com
四、地塊調查機構
單位:浙江翠金環境科技有限公司
通訊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申花路33號漢之昀商業中心1幢1201
聯系電話:15810507989
郵箱:1169923882@qq.com
公眾可以信函、傳著或其他方式,向建設單位咨詢相關信息,并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。